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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凱倫 - 學務 | 2023-12-29 | 點閱數: 143
  1. 依據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112年12月22日花校輔字第1120001414號書函辦理、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12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20259368號函辦理。
  2. 協請各校於113年5月17日(星期五)前將參賽作品連同「報 名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1、2),送交 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電話:03-8320202;地址:花 蓮市建國路159號)。
  3. 參賽特優及優等獲選作品將於各式宣導時機懸掛陳展,請 各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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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會朽的腐草。

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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