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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凱倫 - 學務 | 2019-01-08 | 點閱數: 530
  1. 如題,敬請校內教師融入各議題中運用,進行法治教育教學,增長學生法律常識。
  2. 旨揭測驗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j.gov.tw)→法治視窗→法律推廣→校園法律指引」項下,如所附網址。https://www.moj.gov.tw/np-297-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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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一個人的價值,應該看他貢獻什麼,而不是取得什麼。

愛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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