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
張凱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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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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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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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532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73844號函辦理。 |
二、 |
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學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
三、 |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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