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依《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由各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為其投保勞工保險、軍人保險或公教人員保險者」,即為《環境教育法》第19條第1項所稱員工、教師,每年應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2年7月24日師大環教字第1121019991號函辦理。
二、講習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2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2:00於線上辦理。
(二) 辦理方式:以Google Meet線上會議系統進行。
(三) 參加對象:全國高、國中小教師。
(四) 報名方式:本活動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5日(星期六)前填妥報名表單:https://reurl.cc/Rz8RXD
(五) 教師研習時數:全程參加本研習之人員,核給環境教育研習時數4小時。
(六) 議程:請參閱簡章(詳如附件)。
KI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