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張凱倫
                                -
                                學務
                                |
                                2023-11-03
                                |
                                點閱數:
                                262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10 月 2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48659 號函(本府 112 年 10 月 25 日府教學字第 1120213911 號函諒達)辦理。
 
	- 請各校加強宣導非學用品勿攜入校園,並指導學生物品正確使用觀念。另近期「蘿蔔刀」、「鼻吸能量棒」等物品於校園流傳,恐衍生安全疑慮等相關事件,亦請持續審慎留意並透過相關集會、活動與課程進行機會教育,提升學生思考判斷能力,維護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