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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張凱倫 - 學務 | 2024-01-19 | 點閱數: 174
  1. 依據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113年1月16日全教產字第1130000003號函辦理。
  2. 查教育部於1月15日臨時召開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會議,僅針對「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 4、22、28、29、30條等內容進行修正。
  3. 檢送教育部草案如附件,請貴校提供寶貴意見予本會,相關意見敬請免備文email至neunion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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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

隨機小語

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會朽的腐草。

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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