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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子 - 教務 | 2025-01-23 | 點閱數: 23

【說明】

1.請確認補考通知書上的補考項目,務必仔細慎重考慮是(申請)、否(放棄)申請補考並在勾選欄確認勾選。

2.通知書務必請家長簽章確認,並於114年2月6日(四)前將通知書寄回或親自交回,再交回教務處統計。

3.補考機會,務必把握。逾期未交回通知書者視同放棄申請補考。

4.114年2月7日(五)補考日,按國、英、數、自、社科目進行補考。

5.補考當天09:00至教務處領取補考試卷,寫完考卷將補考試卷交回教務處。

6.未準時領取考卷或未準時交回試卷者,視同缺考。如有任何問題,請洽連絡電話:教務組長095561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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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告訴我你讀過什麼書,從你的言談我就可以察知。

愛默生(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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