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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凱倫 - 學務 | 2025-10-08 | 點閱數: 16
  1. 依據花蓮縣政府114年10月7日府教學字第1140196312號函辦理。
  2. 近年來學生擔任車手涉詐欺案件數攀升,尤以12至23歲涉案最多,教育部藉由真實案例,解析學生擔任詐騙車手所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製作本案懶人包,避免學生遭不法分子利用,衍生後續的法律風險與責任。
  3. 請學校推廣運用,並可於「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下載運用( https://reurl.cc/A3Wyye ;路徑如下:宣導素材/各式文宣/「詐騙車手下場超慘,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宣導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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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

隨機小語

時間就是金錢,拿來投資,不要拿來浪費。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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