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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婉玲 - 教務 | 2025-11-17 | 點閱數: 138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4年11月10日府教學字第1140216716號函辦理。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周小姐,電話:(02)7736-5790。

  •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來文.pdf
    1)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來文.pdf
  •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修正辦法.odt
    2)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修正辦法.odt
  •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教育部函.pdf
    3)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教育部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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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

隨機小語

偉大人物最明顯的標誌,就是他堅強的意志。

愛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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