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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凱倫 - 學務 | 2025-12-31 | 點閱數: 16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4年12月29日府教學字第114025780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另請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本署校安中心, 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 聯絡方式如下:
(一)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二)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
四、提醒學校,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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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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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

隨機小語

偉大人物最明顯的標誌,就是他堅強的意志。

愛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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