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依據本縣衛生局115年1月8日花衛健促字第1150000159A號函暨115年菸害防制工作計畫辦理-子計畫三「青少年菸害防制」辦理。
二、時間:
115年1月23日(星期五)09:15至09:25(第1節下課時段)
三、地點:
本校川堂
四、參加對象:
全校師生、教職員及菸害防制承辦人員
五、宣導內容:
花蓮縣政府衛生局菸害防制人員蒞校,進行約5至10分鐘校園菸害防制法規宣導,內容包含:
(一)菸害防制相關法規說明(包含電子煙、加熱菸及紙菸)。
(二)強化學生拒菸能力與自我保護意識。
(三)協助教師建立處理學生吸菸事件之認知,以及後續通報、提報方式。
六、配合事項:
請各班導師協助提醒學生攜帶聯絡簿,宣導當日將發放10 × 7 公分菸害防制宣導貼紙,請導師指導學生張貼於聯絡簿封面或當週內頁,作為期末與寒假前的重要健康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