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人事 - 人事 | 2019-05-01 | 點閱數: 511
說明: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08年4月30日府教學字第1080084632號函辦理。
二、 自103年度起,經「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屆時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相片捲軸

:::

教學正常化自我檢核

隨機小語

噴泉的高度,不會超過它的源頭。一個人的事業也是如此,它的成就絕不會超過自己的信念。

林肯

:::

OPENID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