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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張凱倫 - 學務 | 2020-08-03 | 點閱數: 560

1.為加強宣導路口停讓安全觀念,請各校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重點內容宣導,汽機車於路口前應減速、遇有行人穿越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的核心觀念。
2.斟酌參考宣導用語:「汽機車行經路口遇行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汽機車行經路口均應慢看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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