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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張凱倫
                                -
                                學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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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27
                                |
                                點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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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9月26日府教終字第1110193799號函辦理。
 
	- 交通事故件數6成發生在路口,其中無號誌路口占整體路口死亡人數約有3成5,故交通部訂定四季交通安全專案-第四季執法宣導重點為「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
 
	- 宣導內容為「駕駛於路口看到『停』標誌或標線、閃光紅燈,請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再開車」。
 
	- 電子字幕機(LED)及資訊可變標誌(CMS),宣導標語為:「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停』標線,請停車再開」。
 
	- 宣導期程:111年10月為密集宣導期,11月至12月持續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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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機小語
                    
            
          一個人的價值,應該看他貢獻什麼,而不是取得什麼。愛因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