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媒體報導他縣學生在同學水壺加料一案,請校內教師加強法治教育宣導,避免類此事件發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5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20102295號函辦理。 二、近日媒體報導他縣學生因與同學有言語摩擦,以有毒植物汁液加入對方水壺,導致該生有不適症狀。請各校加強宣導,避免同儕間有類此觸法行為,造成校園安全疑慮,並請強化學生法治教育意識,以營造友善校園學習環境。
愛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