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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張凱倫 - 學務 | 2023-08-07 | 點閱數: 131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8月2日府教課字第1120153728號函辦理。
二、    為呈現近十年教學現場推動戶外教育成果,教育部國教署規劃辦理本攝影展,藉由作品徵件活動,鼓勵教師引領學生走出課室,促進學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並期藉由影像展覽,傳達學生在生態與人文的真實環境中實踐自發、互動、共好的精神。
三、    旨揭徵選以「鏡頭下的戶外教育」為主題,摘述資訊如下:
(一)    參賽對象:現任職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限個人參與,不得組隊報名。
(二)    徵件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2月28日(星期四)23時59分截止。
(三)    徵件類型:
1、    照片組:以呈現師生互動所展現的教育意義為主,依據課程實施場域,分為山野探索、水域活動、其他場域,三種類別。
2、    短片組:以三分鐘影片為限,依據短片拍攝主軸分為歷史回顧、教學歷程、形象推廣,三種類別。
(四)    拍攝時間不限於本活動徵件期間所拍攝。
(五)    活動時程暨投件方式:
1、    第一階段【線上報名與投件】:即日起至112年12月28日23時59分,至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https://outdoor.moe.edu.tw)線上報名與投件。
2、    初審評選後,教育部國教署委辦團隊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通過初審之參賽者,未入選作品則不另行通知。
3、    第二階段【通過初審者紙本投件】:請通過初審者於期限內,預定113年2月19日至113年2月29日,繳交原始作品規格底片或檔案電子檔案、在職證明、著作財產權授權暨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同意書之正本、領據,俾利後續審查作業。
(六)    獎勵方式將從每類別選出特優3名、優等5名、佳作5名,及獎勵內容如下:
1、    特優: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2、    優等: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5,000元。
3、    佳作:頒發獎狀乙紙。
四、    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教育部國教署委辦團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高小姐,聯絡方式如下:
(一)    電話:(02)2462-2192分機1289
(二)    電子郵件:peggiekao@email.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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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滴水能穿石不是靠力,而是因為它不捨晝夜。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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